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明确提出“3060”双碳目标。同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宣布了中国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今年9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进一步宣布了中国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刚刚闭幕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十五五”期间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为贯彻落实“双碳”战略部署,帮助企业等单位抓住绿色低碳转型机遇,推动行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传播,清华大学全球证券市场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于2024年首次公开征集碳中和投融资领域的杰出案例,各有关单位踊跃参与。经过严格层层筛选,研究院碳中和投融资丛书编委会最终审核和确定了6个杰出案例,并收录在《碳中和投融资指导手册》一书,由清华大学出版社于2025年6月份出版发行。
研究院会同相关伙伴机构现决定启动2025-2026年度杰出案例的征集活动,本次活动仍将遵循“征集—初审—复审—终审”的评审流程,严谨开展案例评选工作,旨在遴选具有示范价值的优秀案例,并给与大力宣传推广,诚邀各单位踊跃参与。
组织机构:清华大学全球证券市场研究院及相关合作机构
案例评审专家构成:专家学者(40%)、领军企业家(40%)、其他代表(20%)
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面向园区、上市公司、能源消耗企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咨询公司、技术服务公司等参与碳中和投融资任一相关环节的企事业单位,相关业务涵盖但不限于碳中和投融资领域的规划、开发、评估、投资/金融、管理、交易等方面。
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征集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
征集内容
本次案例征集共设置10个投稿方向,各单位可选择1~2个方向进行投稿,具体包括以下方向:(涉及其他方向的请单独注明)
1.碳金融与投资
涵盖碳金融产品的设计与创新、碳市场投资策略与风险管理实践、碳基金与绿色债券的发行与管理、ESG投资策略与碳金融结合的实践等。
2.碳资信与评价
涵盖企业碳资信评级体系建设、碳信用风险评估实践、碳信用对企业融资的实践、ESG绩效评估与碳资信结合创新等。
3.碳资产核查与评估
涵盖碳排放核查技术与方法创新、碳资产评估模型与工具实践、第三方碳核查与认证机制创新等。
4.碳资产开发
涵盖碳减排项目开发与管理实践、碳汇项目的策划与实施创新、碳资产项目的商业化运作实践、CCER项目开发体系与实践等。
5.碳管理体系建设
涵盖企业碳管理战略与规划实践、碳管理制度与流程优化创新、碳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践、ESG管理体系建设与碳管理实践等。
6.碳交易实践
涵盖企业碳交易创新、碳足迹和欧盟碳关税实践等。
7.碳国际化合作
涵盖国际碳市场合作典型案例、跨国企业碳管理与交易经验、国际碳政策实践案例等。
8.碳资产综合实践
涵盖企业综合碳资产管理案例、多元化碳资产管理模式探索、碳资产综合效益实践等。
9.科技赋能碳资产管理
涵盖科技(AI、大模型、具身智能等)对碳资产管理的赋能等。
10.跨界融合与创新
涵盖碳资产管理与新能源、循环经济、新零售等行业的跨界融合与创新等。
征集要求
1.各参与单位可从上述多个方向中选择最多2个方向提交稿件,也可结合主题自行拟定合适的方向。每份稿件的正文字数应控制在8000至10000字之间,且所附图片数量不超过8张。
2.提交的案例应具备以下特点:
(1) 明确的主题和实践焦点;
(2) 详细阐述的主要经验和实施策略;
(3) 通过定量数据展示的成果和效益;
(4) 对经验的深入总结和提炼出的启示。
3.案例所描述的实践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显著成效:企业所采取的措施在实际应用中显示出显著的效果和作用,具有一定的社会收益和经济收益。
(2) 行业示范:企业的做法代表了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示范价值。
(3) 创新元素:企业在管理、技术或发展路径上的创新,展现出独特性。
(4) 推广价值:企业的做法对同行业其他企业具有参考意义和应用潜力。
杰出案例收益
经审核通过的优秀案例,投稿单位有机会获得如下收益:
(1) 书籍出版。作为碳资产相关书籍案例出版,编者作为书籍案例作者列示;
(2) 标杆示范。作为高校相关教学案例进入课堂;
(3) 课堂嘉宾。作为高校课堂内容,投稿单位代表受邀作为嘉宾分享案例实践;
(4) 收录证明。有机会获得研究院相关案例收录证明;
(5) 活动嘉宾。有机会获得研究院相关论坛、活动的嘉宾参会机会;
(6) 媒体报道。有机会获得权威媒体的广泛报道;
(7) 行业交流。有机会成为研究院组织产业调研的标杆案例,促进行业交流互访。
注意事项
(1) 案例经提交后,经评选并审核通过的案例,将可能进行案例收录和出版,版权将可能作为共有版权,请介意的单位慎投;
(2) 案例内容应为原创,投稿单位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不限于著作权等权益,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稿单位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3) 本案例征集过程中或根据情况进行调整,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研究院所有。
提交方式
请投稿单位按照相关格式要求(详见附件)提交案例。案例全文及《投稿单位信息表》请于2025年12月15日24点前发送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