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提名工作要点
环境技术进步奖自设立以来受到了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行业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环保企业和专家的广泛关注和支持。2023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提名工作已经启动,提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
1.哪些单位和专家具有提名资格?
环境技术进步奖采取第三方提名制征集,不接受单位或个人的自荐。
以下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名环境技术进步奖:
(1)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厅局级及以上);
(2)全国性行业协会;
(3)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4)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各分支机构、副会长单位;
(5)环保领域的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
(6)1名院士(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与1名正高级职称人员可联合提名;
(7)3名正高级职称人员可联合提名。
2.对提名项目有什么要求?
提名环境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技术成果依托的项目能使用清晰的概念、可靠的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技术原理及客观规律,技术方法可重复、可再现,技术指标可量化、可评判;
(2)项目采用的工艺方法、核心或关键技术具有原创性或集成创新性,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3)列入政府科技计划的研发项目已验收,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项目的核心技术获得知识产权授权或者通过科技评价(鉴定);
(4)核心技术成果已经商业规模化应用一年以上,获得用户使用证明及效益证明;
(5)提供的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应已公开发表;
(6)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提名参加环境技术进步奖的同时提名参加其他同类奖项的评审。
3.如何填报提名材料?
提名书是环境技术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需按照《环境技术奖提名书(2023年度)》(见《通知》附件1)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
请提名者在提名系统上注册“提名账号”,然后在提名系统中生成“项目申报账号”。两种账号的关系见下图。
填报人员使用“项目填报账号”在线填写提名书主件内容,并上传附件。
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并导出带有“环境技术进步奖”字样水印的正式版提名书,然后签字盖章。
请您保证纸质材料内容应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
报送材料要求:1份纸质的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合并装订成册,由提名者交送或寄送我会。
单位提名时,还应同时报送提名函1份。提名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等信息)、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加盖单位公章。
4.提名系统入口在哪里?如何使用?
请您登录我会官网(http://www.caepi.org.cn/ ), 在“服务中心”中点击“环境技术进步奖”,进入该栏目后点击“项目提名”进入提名系统,然后点击“项目申报”进入登录页面,点击“立即注册”按钮,注册提名账户。
上一年度已经注册提名者的账户密码不变。
该项工作进展如何?
自2018年设奖以来,协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提名工作吸引了研发团队的广泛参与,奖项质量获得了行业专家的广泛认可,奖励的行业影响力稳步提升,很好地发挥了鼓励行业创新、引领技术进步、培育创新文化的带动作用。每年,有10余位院士、超过50个机构参与提名工作,约100人次专家参与评奖工作。四年总计收到提名项目525项,参评技术成果覆盖水、气、固、土、噪声、核安全、生态修复、清洁生产、碳减排等全部生态环境细分领域。提名项目中80%由企业牵头完成,企业和科研单位占比分别为65%和35%;报奖人数超过6000人次,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占比50%。
目前,累计评选出获奖项目141项,其中特等奖项目1项,一等奖项目34项,二等奖项目106项,授奖比例不超过30%。年度获奖项目的综合产值高达300亿元/年,涉及专利1500件以上。2019年清华大学特等奖项目荣获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020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获得的一等奖项目,荣获中国科协生态环境产业联合体评选的“中国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称号,极大地鼓舞了产学研各界力量参与产业技术创新工作。
获奖后有哪些宣传推广服务?
协会通过多种渠道对获奖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具体包括:
1.为获奖单位和人员颁发证书,并举行颁奖典礼;
2.与中国环境报、《中国环保产业》杂志等媒体合作,对获奖项目进行宣传报道;
3.推荐获奖成果参选国家部委组织编制的先进技术目录;
4.通过协会网站、微信等信息平台对获奖项目进行宣传推广;
5.通过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生态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大会、双碳院士论坛等大型行业展览展示活动进行宣传推广。
欢迎您参与2023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提名工作。